2013年10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30《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22-07-06 【大 中 小】 点击数:
全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人民币,经商量,乙银行与丙公司就甲公司债务的履行订立了保证合同,丙公司保证甲公司按期还本付息。乙银行和丙公司的保证合同,合同法理论称之为( B )1-61
A.主合同B.从合同
C.主要合同D.次要合同
2.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属于( C )1-65
A.第三人签订的合同B.第三人为代理人的合同
C.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D.由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
3.承诺的效力是( A )3-89
A.合同成立B.合同生效
C.合同有效D.合同无效
4.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取( B )4-113
A.任意多元形式原则B.任意多元与法定形式相结合原则
C.任意一元形式原则D.法定一元形式原则
5.合同法对缔约过失做了抽象和一般性的规定,法条例举的缔约过失类型是发生于( B )3-101
A.订立合同准备中B.订立合同过程中
C.订立合同之后D.订立合同之前
6.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C )6-147
A.中止履行B.变更合同
C.解除合同D.拒绝履行
7.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的,属于( A )7-153
A.怠于行使权利B.侵犯他人权利
C.抛弃自己权利D.滥用自己权利
8.低价转让财产是债权撤销权构成要件之一。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所谓“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设定了较为具体的标准。它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B )7-157
A.65%B.70%
C.75%D.80%
9.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后,对受益人即第三人具有效力,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B )7-159
A.应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益人分担
B.如受益人等有过错,应与债务人适当分担
C.应由受益人承担
D.应由债务人承担
10.下列从属于债权的从权利中,不能随同主债权一起转移的是( B )8-170
A.违约金债权B.商事留置权
C.利息债权D.破产法上的特权
11.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的时间为( C )9-194
A.1年B.2年
C.5年D.10年
12.抵销的法律性质属于( A )9-190
A.自助行为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D.公力救济
13.下列能够成立为并存债务承担的是( D )8-174
A.无效的债务B.不作为的债务
C.不存在的债务D.第三人自愿承担债务
14.债权让与通知的法律后果是( A )8-170
A.债权让与合同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B.债权让与合同对债务人无约束力
C.债权让与合同对受让人产生约束力D.债权让与合同对受让人无约束力
15.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此规定学理上称为( C )8-177
A.债权让与B.债务承担
C.债权债务概括转移D.债务转移
16.甲欠乙银行房屋贷款逾期四个月,共计4000元。贷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现甲支付2000元,没有约定清偿具体月份。该笔还款应冲抵( A )9-181、182
A.第一月、第二月B.第二月、第三月
C.第三月、第四月D.第二月、第四月
17.买卖合同出卖人除交付约定的标的物外,还应交付相关的单证、资料等,标的物有从物的,如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则( A )11-220
A.从物随同主物一同交付B.买受人如要从物,需另行支付价金
C.是否交付由出卖人决定D.从物所有权归出卖人
18.因受赠人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B )11-232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19.下列关于自然人借款合同说法不正确的是( C )11-237
A.自然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B.自然人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C.自然人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
D.自然人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0.关于承揽合同中,拥有单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说法正确的是( A )13-255
A.定作人拥有单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
B.承揽人拥有单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
C.定作人和承揽人都拥有单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
D.定作人和承揽人都不拥有单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
2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属于( C )12-242
A.出租方B.承租方
C.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D.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没有
22.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B )13-261
A.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承诺
B.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C.招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D.投标属于要约邀请、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23.一家中国电动车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将该公司的样品运到美国芝加哥的某镇。快递公司承接样品运输业务后,先委托某航空公司将样品运到纽约,然后由火车将样品运到芝加哥,最后通过汽车运输样品时由于卸载不当将样品损坏。在该案中,向中国电动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C )14-266
A.汽车运输公司B.火车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
C.快递公司D.快递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
24.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各实际承运人在运送中造成迟延或者旅客或货物的损害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B )14-272、273
A.实际承运人B.多式联运经营人
C.实际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D.实际承运人为主,多式联运经营人为辅
25.保管合同属于( A )14-274
A.实践合同B.单务合同
C.要式合同D.诺成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6.合同的绝对必要条款是指任何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不具备则合同不能成立。它主要包括( ACD )4-105
A.当事人B.违约责任
C.标的D.数量
E.质量
27.合同法规定,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意味着( BDE )8-171
A.否定了债务人对受让人承担债务,也否认了受让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
B.债权的受让人不能基于债权转让而对抗善意债务人
C.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仍可以向原债权人为给付
D.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已向原债权人为给付为由对抗债权受让人
E.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实施债的消灭行为,该清偿行为无效
28.合同更改具有的特征是( ABC )8-162-163
A.订立了消灭旧合同、产生新合同的协议
B.目的在于产生新债、消灭旧债
C.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D.原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合同更改的影响
E.合同更改将导致合同主体的变化
29.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适用的补救方式是( BE )10-211、212
A.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B.赔偿损失与解除合同
C.违约金与定金D.赔偿损失与违约金
E.违约金与实际履行
30.行纪人接受委托买卖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其他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意思表示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与委托人交易,此项权利称为行纪人的( AC )14-288
A.自约权B.接管权
C.介入权D.保留权
E.自营权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31.简述利他合同的法律效力。1-65
答:
利他合同,又称为“为第三人合同”、“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是指以第三人直接受领合同当事人之一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利他合同具有如下效力:
(1)其一,受约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为给付。受约人有权以对于约定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益人。
(2)其二,受益人享有对受约人的给付受领权和给付请求权。受益人在行使权利时无须约定人的辅助。倘若受约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受益人可以直接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其三,约定人负有不得变更、撤销所设定之权利的义务。
32.简述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6-144
答:
双务合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对抗合同权利人之请求的权利。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具有如下属性:
(1)双务合同抗辩权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
(2)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属于阻却的抗辩权
(3)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33.简述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客观要件。7-155、156
答:
所谓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客观要件有:
(1)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34.简述技术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5-302
答: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承担某种新技术的研发任务并进行实际开发,他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承担研究开发任务的一方称为受托人,接受研究成果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约定支付金钱(支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提供资料(提供技术开发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及完成其他协作事项,以保证受托人按约定进行开发。
(2)保密。当技术成果开发完成后,若当事人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或约定知识产权归属于受托方时,在委托人接受开发成果之后、技术成果被正当公开之前(这一正当公开包括他人合法公开、专利申请被公开等情形),委托方负有保密义务,以防止开发成果不当公开而侵害到受托人的知识产权。
(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4)如对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委托人在委托范围内享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5.试分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责任竞合及处理方法。10-214-215
答:
不同的法律规范分别高速其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关系,但法律规范在高速范围内又难免发生重合,针对同一社会关系或者法律事实,不同的法律规范均可能作出调整,如果这些法律规范又恰恰相反好都是涉及各种法律责任的规定,则同一法律实施根据不同法律规范,就可能产生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责任竞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是违约、损失、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不法行为、损害、过错和因果关系。
(2)赔偿范围不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体现在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损失。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诉讼时效不同。违约诉讼纠纷的诉讼时效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为4年外,其余是2年;侵权诉讼纠纷一般为2年。
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4)责任方式不同。
(5)免责条件不同。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8分)
36.甲未满十八岁,特别喜欢一款运动自行车,害怕父母不同意,遂想一办法,他以一百元雇一中年女子乙冒充其母亲,陪同其前去丙品牌运动自行车店。丙店虽然对于乙的神态有所怀疑,但装作不知而未追问乙的身份,卖给甲价值五千元的自行车。因甲以其母亲的银行卡刷卡,短信即时通知到了她母亲手机。甲母人在外地,但当即电话告知,甲是未成年人,并言明一周内到丙店处理退车事宜。
问:
(1)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在合同法上如何定性?5-129
答:
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该合同虽欠缺有效条件,但并不必然认定为无效,而是允许补正的合同。经补正,合同满足了应当具备的条件,该合同有效;若该合同仍未被补正的,则无效。
(2)甲母的电话是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会使甲与丙店的购车合同法律效力发生什么变化?5-129
答:
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使本案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无效的合同。5-129
(3)丙店如果希望购车合同有效,应当行使什么权利?向谁主张?
答:
行使催告权,由甲母主张。
(4)丙店在甲母决定前,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为什么?5-129
答:
无权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因其不是善意,只有善意第三人在合同未被追认前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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