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4月“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2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性质):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 综观各国立法文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的法律制度: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4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
5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7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①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④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8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①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9 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10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11 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其区别为: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受的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此外,原始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性比继受主体的权利表现的充分。
12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或著作财产权之一部分或全部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3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①保护条件不同;②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③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
14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著名的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劳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④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为作者。
15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情况:①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②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③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
16 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区别:①编辑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合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的愿望;②编辑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可分,有时则不可分;③编辑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17 编辑作品与原作品的关系:①编辑作品上对原作品的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而产生的,因此没有原作品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②编辑作品必须充分尊重原作品,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或其他贬损性处理;③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8 我国著作权法对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的同意;②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③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④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19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0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21 著作权作品的分类:①文学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④美术、摄影作品;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⑧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2 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品的条件:①原创性;②可感知性;③可再现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其一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另外的几种特殊情况:①合作开发。一般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②委托开发。如无协议,其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者;③指令开发。著作权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属于接受任务单位;④职务开发。著作权属于该单位;⑤非职务开发。一般属于开发者自己。
2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复制权;⑤发行权;⑥出租权;⑦信息网络传播权;⑧翻译权;⑨应当由软件制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可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超过50年。
24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三种情况:①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③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⑵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有三类: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②时事新闻;③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5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26 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在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27 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①著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而著作财产权就是保证著作权人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②著作人身权与著作权主体不可分离,不可**,只能由著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著作财产权则可由著作权人依其意志自由转移,由著作权继受主体享有。③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时间便不再受保护。④一般情况下,著作人身权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而著作财产权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28 演绎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29 邻接权:也称为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法律赋予作品传播者对其创造性的传播行为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其基本内容包括:①出版者权;②表演者权;③音像制作者权;④广播、电视组织权。
30 脱销: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定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即视为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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