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繁琐到条理清晰-《国际私法》串讲体会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无论我在北京大学做本科教学实践还是参与自考生的辅导教学,在学习国际私法这门课时,都感到内容繁多,难度较大,针对这门课程的自考大纲,我想应该有这么几个重点要掌握的,不很完全:
1国际私法规范的种类
2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调整的是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前提是国际民事交往;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的系属可把冲突规范分为多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适用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冲突规范四种。双边冲突规范和选择适用冲突规范是掌握的重点。特别是双边冲突规范的适用中形成了一系列的重要的“系属公式”,如属人法、行为地法、物之所在地法等等。
4债权冲突
合同之债主要依据“意思自治”原则,非合同之债中主要是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
5确定国籍和住所的规则
6婚姻家庭法律冲突
结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准据法,离婚实质要件的准据法,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准据法。我国《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良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7继承法律冲突
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产所在地法律”。
8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的含义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一个重点。
9在涉外诉讼中,确定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原则有四个: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这是在与自考365的编辑同志电话交谈中我泛泛的想到几个方面,主要是想抛砖引玉,一定不能作为复习的提纲来使用,应自考365网站的要求,我会继续通过自考365网站平台与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学习笔记 由繁琐到条理清晰-《国际私法》串讲体会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贵州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