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自考《房地产法》复习资料(5)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82 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物业管理的基本环节:①物业管理的策划阶段;②物业管理的前期准备阶段;③物业管理的启动阶段;④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阶段。
83 房屋修缮管理:是物业公司按照一定的科学管理制度和程序及维修技术管理要求,对受委托管理的房产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技术管理。它包括房屋日常质量安全检查的质量管理、房屋维修的施工管理和房屋维修的行政管理。
房屋修缮管理的内容包括:房屋质量管理、房屋修缮施工管理和房屋维修行政管理以及房屋维修档案资料管理。
84 房屋设备管理:是指以一定的科学管理制度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技术管理要求,对受管理的房产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进行管理。其内容一般包括:房屋设备资料管理、房屋设备运行管理和房屋设备维修管理。
85 房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①接管验收制度;②预防性计划维修保养制度;③值班制度;④交接班制度;⑤报告记录制度。
86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人。业主大会:是由物业内的业主组成,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选举的成员组成的,代表和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的自治管理组织。
87 业主公约:是一种公共契约,属于协议、合约性质,是由全体业主承诺,并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有共同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权利的义务的行为守则。
88 业主大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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