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http://zsksy.guizhou.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贵州自考网

自考热线:400-0929-629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侵权行为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   点击数:

  专利侵权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第三人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此处所指的这种专利侵权行为,实际上就是直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具有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基本特征:
  (1)行为人擅自实施了他人的专利;
  (2)行为人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既无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依据。
  二、专利侵权行为判定原则
  1、专利权有效原则
  2、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
  3、技术特征完整对待原则
  4、全面覆盖原则
  5、等同原则
  6、禁止反悔原则
  7、多余指定原则
  三、假冒他人专利
  1、假冒他人专利,具体表现在: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特征:(转于自考365)
  (1)假冒产品不是专利产品,且与专利产品不同;
  (2)假冒者在其非专利产品上所标注的专利号必须与某项有效专利号相同;
  (3)假冒者在其非专利产品上所标注的专利号必须是某项有效专利的专利号;
  (4)行为人标注他人有效专利之专利号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许可,否则其行为不构成假冒他人专利。
  四、间接侵权行为
  1、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但却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发生直接的侵权行为。
  2、间接侵权的对象仅限于专用品,而非公用品。
  3、间接侵权行为两个明显特征: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诱导、怂恿、教唆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故意;
  (2)间接侵权行为一般应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为前提,且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的直接侵权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侵权行为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crzkw.cn/zl_fxl/10233.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原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