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http://zsksy.guizhou.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贵州自考网

自考热线:400-0929-629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   点击数: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
  1.任职条件
  (1)年满40周岁;
  (2)在当地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
  (3)在外国无居留权;
  (4)永久性中国公民担任。
  【提示】澳门的行政长官无“在外国无居留权”的规定。
  2.产生办法
  (1)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3.任期
  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4.行政长官的职权
  (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2)负责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执行;
  (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4)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
  (5)决定政府,发布行政命令;
  (6)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局正副司、局长等主要官员;
  (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
  (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9)代表特别行政区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的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
  (11)根据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和提供证据;
  (12)赦免或减轻刑事犯罪的刑罚;
  (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5.行政长官的辞职
  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2)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时;
  (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时。
  6.职务代理
  行政长官短期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依次临时代理其职务。
  【注意】以上内容出选择题的概率极高。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crzkw.cn/zl_fxl/10318.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原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