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三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20-10-24 【大 中 小】 点击数: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他解决国家行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其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属地原则是单纯以地域为标准,要求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的内的犯罪都适用本法,无论犯罪人使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属人原则是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要求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是以保护国家利益为标准,要求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普遍原则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侵害了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本国法律就有适用的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溯及力问题。刑法溯及力的原则包括: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旧原则、从旧兼从新原则。
从旧原则:即新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从新原则:即新法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新法具有溯及力;从新兼从旧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旧法处理;从旧兼从新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新法处理。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2020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三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贵州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