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习笔记 幼儿园的组织机构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一、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意义
(一)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
幼教组织机构,如幼儿园等教育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是为达到一定的育人目标而共同活动的人群集合体。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按一定形式与层次组成的机构体系,形成有机结合的活动功能系统,它既能维系这种人群集合体的内部关系,又与外部特定机构与社会系统相连接。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就是通过建立适宜的机构及活动规则,确定领导关系和职权分工,将幼儿园所拥有的人力、物力等组织起来,较好地实现幼儿园的任务目标。
管理是对组织而言。组织既是一定人群的集合体,又是一种协作完成目标的活动。管理学上,人们对组织的认识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
传统的组织理论,侧重从组织内部来说明组织的特征,倾向于把组织看作孤立于外部环境的封闭系统。现代组织理论,注重组织内外部关系及其信息的沟通,把组织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并认为,组织总是在具体的环境下运行,要通过与环境的交往与相互作用,适应环境,使自身得到发展。
(二)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意义
组织工作是幼儿园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幼儿园组织机构是组织教育幼儿的社会活动的载体,是发挥管理职能,实现管理目标的工具。美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曾说,“没有机构就没有管理,没有管理就没有机构。”
幼儿园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它的活动,将园所各种管理要素,如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合理地加以组织,从而高效地实现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完成好双重任务。
幼儿园组织机构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它具有聚合放大功能,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即1十1>2。设置良好的幼儿园组织机构是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有机整体,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发挥管理职能。一方面通过组织规范来协调成员的行为,形成共同意志并统一目标与步调;另一方面,通过协调和信息的沟通,使组织的活动更符合规律性,发挥复合叠加作用,从而产生扩大了的社会力量。
幼儿园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本身实际,设置组织机构,并逐步健全完善,从而进行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和组织保教活动,实现有人目的。没有健全的组织就不能发挥管理的职能作用;而组织过于臃肿庞大,人浮于事,也不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幼儿园的组织建设应注意形成相互联系的整体系统,以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最大效能,使管理活动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依据
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同时还要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国实际。
(一)组织设计的原则
1.任务目标原则
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设置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任务目标。进行组织设计,首先必须满足实现组织的任务目标的要求。管理者要明确确立组织的总任务和总体奋斗目标,并使组织成员明了和接受。要具体分析在总的任务目标下,组织应办的“事”是什么,有多少、由此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职务与人员的安排。通常需要将组织的任务目标分解为具体目标和工作内容。要坚持以“事”为中心,因“事”设职、设岗,先组织、后人事的原则,围绕幼儿园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组织建设,以提高组织效能。
2.分工协作原则
在把握总体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各个工作部门,安排各项工作,使各级各类部门与人员既有各自的任务目标,担负相应的职责,又明了相互间的关系,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实现组织的总目标。
3.责任权力一致原则
责权关系的设计和实施是发挥组织职能的关键。分工就意味着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即要使各部门、各成员知道自己要完成的任务和要做的事情是什么。组织中各岗位的确定和任务的分配要符台满负荷要求,从提高效率出发,定岗、定员、定编,并确定职责,使组织中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清楚,责任分明。为了真正负起责任,组织应赋予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权力和利益,做到在一定的职务或岗位上,有一定的权力,负一定的责任,并得到一定的利益,从而做到职责权利有机统一。
4.合理结构原则
一个管理者直接指挥和协调的下级人员是有限度的,超过一定的数量,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然要求划分管理层次,减少每一级的管理跨度和宽度。但管理层次的增多,也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增加,产生上下联系渠道延长及信息传递复杂化并降低速度的问题。组织设计需要通过建立适宜的结构体系,达到宽度适当、层次合理,从而做到指挥灵、信息通,提高管理效率。
5.统一指挥、统一意志原则
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只有一个指挥中心,每个下属只接受一个直接上级的领导。要避免多头领导,“政出多门”,否则必然造成命令混乱,使组织产生内耗,甚至瓦解。
幼儿园应通过建立良好的指挥系统和适宜的运行机制,使组织严密合理,指挥线路清晰,联系渠道畅通,做到既分工负责、分层管理,又集中统一指挥、统一意志、协调步调,使组织成为战斗力强的有机整体。通过集体的协调努力,优质高效地实现组织的预定目标。
(二)组织与内外环境的相互协调
要使幼儿园组织机构的建设合理有效,除了要遵循组织设计原则,还要考虑幼儿园的内外环境、条件,如国家、地方及其教育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与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以及国所自身条件与工作实际。
1、国家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幼教机构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设置幼教机构时,必须明确幼教组织与社会系统的关系。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管理和调控各类教育机构。因此,幼儿园机构的设置必须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及其教育职能部门有关文件的内容与精神,作为幼儿园建设的根本依据。
例如,教育部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了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幼儿园的行政事务。《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1996)中,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做出了基本要求。再如,教育部1979年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对城市幼儿园机构设置与人员的安排制订了标准。
主办单位是幼儿园的行政领导。我国城镇相当一部分幼教机构为企事业部门举办,幼儿园机构设置还应遵循主办单位即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幼儿园组织机构要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明确上下层级的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
2.幼儿园自身实际
幼儿园组织建设还要考虑国所内部环境和工作需要。例如,要从园所规模大小、服务时间长短等组织任务目标情况来确定机构的设置,同时还要从幼儿园所处环境位置、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园所拥有的物质、资金、人员状况等方面的具体条件出发,考虑机构的设置与建设。幼儿园人员配备与编制一般涉及以下因素:
(1)招收幼儿年龄、幼儿名额及班级数,幼儿园规模大小。
(2)幼儿园服务的内容及时间。例如,全日制与寄宿制幼儿园的人员配备有所不同。有的园所仅为半日活动的形式,依此情况在人员配备上又有不同。在提供餐点等服务方面各园也有不同,因而所需人员各异。
(3)机构性质。如属于独立单位或附属单位,二者所需人员有所不同。当前有相当数量的学前班附设在小学校内,人员需求与编制要由小学统一考虑和安排。
(4)任务情况。一般性幼儿园与示范性或实验性幼儿园通常在人员需求方面是不同的。
总之,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建立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组织的效能,为此就要根据幼儿园担负的任务目标,精兵简政,要从实际出发,因园制宜。幼儿园还要随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和社会对幼儿教育需要与要求的不同情况,对组织机构做出相应调整,使之趋于完善,并不断发展。
三、幼儿园行政组织系统
一般来说,幼儿园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系统的设置如下:
幼儿园行政组织机构的核心人物是园长,由国长主持国务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贯彻上级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方针的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研究决定园所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决策指挥层。下设保健组、保教组与总务组.这是依幼儿园工作性质及其职能分工设立的三方面职能组织。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指挥决策,从各方面创造和改善幼儿生活、活动和教育所需的环境条件,负责保健卫生工作,组织保教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班级或班组是幼儿园的基层行政单位,在园长、保教主任及相应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下,担当保育和教育幼儿的责任和其他具体工作职责。
幼儿园还存在着非行政组织,即党团和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党支部负责保证监督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同时担负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团结全国职工努力实现幼儿园的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起着对行政工作予以监督并审议决策的作用。
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惟一标准是要有利于国所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需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行政组织体系,行使管理职能
幼儿园行政机构是行使管理职能的组织保证。园所行政组织要合理,层次要适宜,各部门工作内容要充实,形成运转高效灵活的管理体系,从而为保教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
2.发挥非行政组织的监督保证与管理助手作用
幼儿园组织机构体系要形成有机联系的功能系统。幼儿园的非行政组织,加党支部、教代会、工会等,既作为管理助手,同时又起着保证、配合、监督和制约作用,是有效的管理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些非行政组织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信息反馈的作用,为决策提供。
3.注重人员的选拔与任用
人员的任用与配备是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幼儿园在机构设置中,要注意选拔适宜人选担当各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形成保教与管理的骨干力量、幼儿园在人员任用上,要考虑力量搭配的平衡,要尽可能压缩非教育人员队伍,保证保教工作第一线的力量。
4.幼儿园组织系统模式。一般地,中大型幼儿园与小型幼儿园在机构设置、管理层次与职能部门的划分、人员配置方面有所不同;同时,各个园所自身实际条件及人员素质状况等方面在客观上也存在着差异,因而在组织体系建立上也是不同的。
四、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
幼儿园组织机构是园所管理职能系统,组织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幼教机构由谁来决策、指挥,领导者如何产生及其在幼儿园中地位、权力和作用是什么等有关领导制度的问题。幼儿园领导体制是对幼儿园管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根本性制度,对办园方向和幼儿园工作具有直接的、全局性的影响。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分析了我国教育事业落后状况和教育体制的弊端,提出必须从教育体制人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从而发挥管理效益,把教育搞上去,使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要。
《决定》对学校等教育机构的领导体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根据这一精神,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1996年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都明确提出,“幼儿园实行团长负责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提出。我国教育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改革以往统得过死、包得过多的状况,增强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培养更多的人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体制改革的目的是理顺幼儿园的内外关系,建立起强有力的指挥决策系统,党政群司职到位,改变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上传下达任务式管理或危机式管理等领导乏力状况,增强教育机构的办学 自主权,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启动内部活力,激发发展动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教育效益,从而“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一)理顺领导关系,强化管理职能
园长负责制是一个结构概念,是反映国内领导关系的结构方式,是个人负责与各方面制约关系的统一。园长负责制是指幼儿园在上级宏观领导下,以园长全面负责为核心,同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为实现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领导职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格局。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上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决定》对学校领导体制的规定明确了在学校教育机构中,行政领导、党组织与群众组织的地位与权限。据此,《规程》与《条例》对幼儿园的领导关系与结构也以法规的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
1.确立园长的办园中心地位
实行园长负责制的目的是增强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使幼儿园成为独立的办园实体。园长是一园之长,作为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统一指挥和领导幼儿园工作,对上级承担起幼儿园管理的全部责任。园长要遵循有关法规,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接隶属行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幼儿园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充分调动全国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办好幼儿园。
园长负责制明确了园长对幼儿园工作有最高行政权,在幼儿园组织机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园长有决策指挥权、用人权、财权与奖惩权等。园长有权在园所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有权组织领导班子和建立幼儿园组织体系和确立职权关系;有权聘用工作人员,并进行考核评定与奖励;有权在国家规走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经费用,规划和使用幼儿园的财产设备;有权在符合国家要求的范围内制定规章制度。园长的决策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和奖惩权是同他所担负的职责相一致的。实行园长负责制,加强团长的职责和权限,权责统一,有益于发挥行政管理系统的作用,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管理效益;同时,有利于保证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业务领导,按教育规律办国办教育,确保幼儿园双重任务的完成。
2.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作用
党的领导是办好园所的根本保证。园长负责制的实行,可以使党政明确各自职责,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改变以往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包办代替等状况,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幼儿园党的基层组织即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者的有机结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在办园方向上,在园所发展规划及干部与教职工任免等重大问题上参与决策,有审核权;负责监督国长与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情况。
二是支持园长与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协助行政领导听取各方面意见,与园长一起共同保证幼儿园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是教育激励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职工完成园所任务;组织和领导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发挥其在组织、团结、教育群众中的纽带和助手作用。
3.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园长可以为所欲为、独断专行,而应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加以制约。园长负责制采用的是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代会和国务委员会是广大教职工对园所工作积极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改革后的新的领导体制,确立了教职工作为幼儿园工作主体的主人翁地位。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同时也是现代管理所倡导的全员参与管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
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可以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权益。教代会的职责、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听取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办园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管理制度以及经费使用等有关幼儿园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支持园长正确行使职权;
(3)关心教职工生活,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4)监督评议团长和其他幼儿园管理人员的工作和业绩。
随着园所体制改革的深人,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有权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园长任职条件,推举并建议深受广大教职工满意和
拥戴的幼儿园园长人选。
园务委员会是园长决策的审议机构。《规程》还指出,“幼儿园可以建立国务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代表组成。”
园务委员会要对全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励、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国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从而成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失误的组织措施。园务委员会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工作制度,由园长主持国务会议。
(二)加强组织机构的制度化建设
幼儿园实行以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体制改革是为了进一步启动内部活力,增强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益。它要求在人事劳动制度、奖励、考评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园所内部体制改革,从而建立起科学完整的领导管理体系和制度。近年来,一些幼教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其做法如下: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幼儿园要在对园所工作总任务做出分析的基础上,定员定编,并定岗定责,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质量标准。例如,依园长任职期限,实行园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和职责权限,并付诸实施。以任期责任目标的实施及效果,作为考核园长工作和业绩的主要依据。园长要定期向党支部和教代会汇报工作,并听取意见。
2.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和优化劳动组合、幼儿园要确立国所教职工聘任和任免的原则,将教职工的职称与表现即工作质量相结合,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任命或聘用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再由班组长聘任教职工,双向选择,将竞争机制引入幼儿园,优化劳动组合。
3.实行结构工资制。在分配上,依据对教职工的全面工作的质量检查考核,将报酬与用人及工作质量效果结合,按劳取酬,按质论价,优质优酬,打破以往干好干坏都一样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现有教育经费的经济效益,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4.实行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制。幼儿园对教职工实行全面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制,采取日常工作检查与月工作考核及学年度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考评结果确定等级,作为分配、奖惩、任用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实行以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于精简结构,减少层次,加强机构的制度化建设,形成管理的整体系统.从而提高组织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协调、调整幼儿园与社会外界的关系
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教育机构与社会的联系。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不是一个仅限于园所内部领导关系的孤立问题,而是必然要涉及到园所与社会外界的相互关系。要协调处理好幼儿园与上级领导部门及政府的关系,以及幼儿园与家长和所在社区即服务对象的关系问题,真正实现园长负责,即向国家与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向教育对象、幼儿家长和幼儿园教职工负责,以及向社会负责的统一。
1.上级领导部门要为园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设置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从宏观上对各类幼儿园进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要相应地调整政府与教育机构的关系,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幼儿园采取的包办、代替等管理方式下解脱出来,发挥宏观管理职能,着重对所辖地区幼教事业进行规划布局、综合协调、提供服务,要加强法规建设,依法治教。教育行政部门要理顺体制,简政放权,为园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使园长对幼儿园工作全面负责,把精力真正用在园所建设与发展上,而不是穷于应付,使幼儿园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园实体,面向社会自主办园,更好地发挥教育的社会价值。
主办部门或设置者也要明确其与幼儿园的职责权限,积极探索并协调处理好所有权或办学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关系,在当前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幼儿园走向社会自主办园提供适宜的条件,以有利于幼儿园体制改革启动内部活力,调动积极性,挖掘潜力,提高管理效益,逐步实现自我调适,自我发展。
随着团长负责制的实行,园长办园自主权的扩大,对园长的素质条件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园长的选拔工作也自然地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园长任职资格、职责要求与培训意见,对国长进行培训。要积极探索适亡改革需要的选聘园长的制度、标准与途径,并逐步规范化。例如,可以采取选举、选拔、推荐与自荐结合的方式,或向社会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将符合要求且有远见、魄力,积极实干的合格人选置于园长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带领教职工积极创业。
2.社区与幼儿园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参与
幼儿教育是地方性、社会公益性事业,幼教机构与所在社区有着天然的联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必然要求增强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使之纳入社会服务体系。一方面,实行幼儿园体制改革要明确其目的是使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办园效益,“提高国民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幼儿园要主动关注社会社区的需要,探索尝试并创造多种服务社会的途径,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家长及社区也要积极支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与管理,以促进教育任务的完成。二者要建立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双向促进、协调发展。一些地方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以倡导、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例如,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使国所与社会各单位各个方面建立起协作支持关系。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可以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表参与国务会、董事会及监理会,反映社区及其公众的意见、要求,
支持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并对国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使幼儿园更好地发挥社会职能,并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要求。社区教育委员会还可以促进幼儿园这一专业教育机构在指导家庭教育、参与社会社区活动、发挥文明辐射功能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从而有利于家庭社区机构一体化建设。共同创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社区环境和氛围。
(一)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
幼教组织机构,如幼儿园等教育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是为达到一定的育人目标而共同活动的人群集合体。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按一定形式与层次组成的机构体系,形成有机结合的活动功能系统,它既能维系这种人群集合体的内部关系,又与外部特定机构与社会系统相连接。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就是通过建立适宜的机构及活动规则,确定领导关系和职权分工,将幼儿园所拥有的人力、物力等组织起来,较好地实现幼儿园的任务目标。
管理是对组织而言。组织既是一定人群的集合体,又是一种协作完成目标的活动。管理学上,人们对组织的认识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
传统的组织理论,侧重从组织内部来说明组织的特征,倾向于把组织看作孤立于外部环境的封闭系统。现代组织理论,注重组织内外部关系及其信息的沟通,把组织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并认为,组织总是在具体的环境下运行,要通过与环境的交往与相互作用,适应环境,使自身得到发展。
(二)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意义
组织工作是幼儿园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幼儿园组织机构是组织教育幼儿的社会活动的载体,是发挥管理职能,实现管理目标的工具。美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曾说,“没有机构就没有管理,没有管理就没有机构。”
幼儿园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它的活动,将园所各种管理要素,如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合理地加以组织,从而高效地实现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完成好双重任务。
幼儿园组织机构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它具有聚合放大功能,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即1十1>2。设置良好的幼儿园组织机构是具有内在关联性的有机整体,可以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发挥管理职能。一方面通过组织规范来协调成员的行为,形成共同意志并统一目标与步调;另一方面,通过协调和信息的沟通,使组织的活动更符合规律性,发挥复合叠加作用,从而产生扩大了的社会力量。
幼儿园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本身实际,设置组织机构,并逐步健全完善,从而进行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和组织保教活动,实现有人目的。没有健全的组织就不能发挥管理的职能作用;而组织过于臃肿庞大,人浮于事,也不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幼儿园的组织建设应注意形成相互联系的整体系统,以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最大效能,使管理活动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依据
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同时还要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国实际。
(一)组织设计的原则
1.任务目标原则
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设置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任务目标。进行组织设计,首先必须满足实现组织的任务目标的要求。管理者要明确确立组织的总任务和总体奋斗目标,并使组织成员明了和接受。要具体分析在总的任务目标下,组织应办的“事”是什么,有多少、由此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职务与人员的安排。通常需要将组织的任务目标分解为具体目标和工作内容。要坚持以“事”为中心,因“事”设职、设岗,先组织、后人事的原则,围绕幼儿园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组织建设,以提高组织效能。
2.分工协作原则
在把握总体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各个工作部门,安排各项工作,使各级各类部门与人员既有各自的任务目标,担负相应的职责,又明了相互间的关系,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实现组织的总目标。
3.责任权力一致原则
责权关系的设计和实施是发挥组织职能的关键。分工就意味着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即要使各部门、各成员知道自己要完成的任务和要做的事情是什么。组织中各岗位的确定和任务的分配要符台满负荷要求,从提高效率出发,定岗、定员、定编,并确定职责,使组织中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清楚,责任分明。为了真正负起责任,组织应赋予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权力和利益,做到在一定的职务或岗位上,有一定的权力,负一定的责任,并得到一定的利益,从而做到职责权利有机统一。
4.合理结构原则
一个管理者直接指挥和协调的下级人员是有限度的,超过一定的数量,就不可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就必然要求划分管理层次,减少每一级的管理跨度和宽度。但管理层次的增多,也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增加,产生上下联系渠道延长及信息传递复杂化并降低速度的问题。组织设计需要通过建立适宜的结构体系,达到宽度适当、层次合理,从而做到指挥灵、信息通,提高管理效率。
5.统一指挥、统一意志原则
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只有一个指挥中心,每个下属只接受一个直接上级的领导。要避免多头领导,“政出多门”,否则必然造成命令混乱,使组织产生内耗,甚至瓦解。
幼儿园应通过建立良好的指挥系统和适宜的运行机制,使组织严密合理,指挥线路清晰,联系渠道畅通,做到既分工负责、分层管理,又集中统一指挥、统一意志、协调步调,使组织成为战斗力强的有机整体。通过集体的协调努力,优质高效地实现组织的预定目标。
(二)组织与内外环境的相互协调
要使幼儿园组织机构的建设合理有效,除了要遵循组织设计原则,还要考虑幼儿园的内外环境、条件,如国家、地方及其教育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与上级行政部门的关系,以及国所自身条件与工作实际。
1、国家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幼教机构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设置幼教机构时,必须明确幼教组织与社会系统的关系。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管理和调控各类教育机构。因此,幼儿园机构的设置必须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及其教育职能部门有关文件的内容与精神,作为幼儿园建设的根本依据。
例如,教育部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了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审批程序,以及幼儿园的行政事务。《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1996)中,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做出了基本要求。再如,教育部1979年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对城市幼儿园机构设置与人员的安排制订了标准。
主办单位是幼儿园的行政领导。我国城镇相当一部分幼教机构为企事业部门举办,幼儿园机构设置还应遵循主办单位即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幼儿园组织机构要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明确上下层级的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
2.幼儿园自身实际
幼儿园组织建设还要考虑国所内部环境和工作需要。例如,要从园所规模大小、服务时间长短等组织任务目标情况来确定机构的设置,同时还要从幼儿园所处环境位置、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园所拥有的物质、资金、人员状况等方面的具体条件出发,考虑机构的设置与建设。幼儿园人员配备与编制一般涉及以下因素:
(1)招收幼儿年龄、幼儿名额及班级数,幼儿园规模大小。
(2)幼儿园服务的内容及时间。例如,全日制与寄宿制幼儿园的人员配备有所不同。有的园所仅为半日活动的形式,依此情况在人员配备上又有不同。在提供餐点等服务方面各园也有不同,因而所需人员各异。
(3)机构性质。如属于独立单位或附属单位,二者所需人员有所不同。当前有相当数量的学前班附设在小学校内,人员需求与编制要由小学统一考虑和安排。
(4)任务情况。一般性幼儿园与示范性或实验性幼儿园通常在人员需求方面是不同的。
总之,幼儿园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建立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组织的效能,为此就要根据幼儿园担负的任务目标,精兵简政,要从实际出发,因园制宜。幼儿园还要随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和社会对幼儿教育需要与要求的不同情况,对组织机构做出相应调整,使之趋于完善,并不断发展。
三、幼儿园行政组织系统
一般来说,幼儿园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系统的设置如下:
幼儿园行政组织机构的核心人物是园长,由国长主持国务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贯彻上级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方针的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研究决定园所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决策指挥层。下设保健组、保教组与总务组.这是依幼儿园工作性质及其职能分工设立的三方面职能组织。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指挥决策,从各方面创造和改善幼儿生活、活动和教育所需的环境条件,负责保健卫生工作,组织保教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班级或班组是幼儿园的基层行政单位,在园长、保教主任及相应管理部门的领导管理下,担当保育和教育幼儿的责任和其他具体工作职责。
幼儿园还存在着非行政组织,即党团和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党支部负责保证监督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同时担负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团结全国职工努力实现幼儿园的工作任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起着对行政工作予以监督并审议决策的作用。
幼儿园组织机构设置的惟一标准是要有利于国所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需注意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行政组织体系,行使管理职能
幼儿园行政机构是行使管理职能的组织保证。园所行政组织要合理,层次要适宜,各部门工作内容要充实,形成运转高效灵活的管理体系,从而为保教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
2.发挥非行政组织的监督保证与管理助手作用
幼儿园组织机构体系要形成有机联系的功能系统。幼儿园的非行政组织,加党支部、教代会、工会等,既作为管理助手,同时又起着保证、配合、监督和制约作用,是有效的管理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些非行政组织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信息反馈的作用,为决策提供。
3.注重人员的选拔与任用
人员的任用与配备是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幼儿园在机构设置中,要注意选拔适宜人选担当各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形成保教与管理的骨干力量、幼儿园在人员任用上,要考虑力量搭配的平衡,要尽可能压缩非教育人员队伍,保证保教工作第一线的力量。
4.幼儿园组织系统模式。一般地,中大型幼儿园与小型幼儿园在机构设置、管理层次与职能部门的划分、人员配置方面有所不同;同时,各个园所自身实际条件及人员素质状况等方面在客观上也存在着差异,因而在组织体系建立上也是不同的。
四、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
幼儿园组织机构是园所管理职能系统,组织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幼教机构由谁来决策、指挥,领导者如何产生及其在幼儿园中地位、权力和作用是什么等有关领导制度的问题。幼儿园领导体制是对幼儿园管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根本性制度,对办园方向和幼儿园工作具有直接的、全局性的影响。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分析了我国教育事业落后状况和教育体制的弊端,提出必须从教育体制人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从而发挥管理效益,把教育搞上去,使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要。
《决定》对学校等教育机构的领导体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根据这一精神,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1996年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都明确提出,“幼儿园实行团长负责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提出。我国教育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改革以往统得过死、包得过多的状况,增强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培养更多的人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体制改革的目的是理顺幼儿园的内外关系,建立起强有力的指挥决策系统,党政群司职到位,改变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上传下达任务式管理或危机式管理等领导乏力状况,增强教育机构的办学 自主权,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启动内部活力,激发发展动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教育效益,从而“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一)理顺领导关系,强化管理职能
园长负责制是一个结构概念,是反映国内领导关系的结构方式,是个人负责与各方面制约关系的统一。园长负责制是指幼儿园在上级宏观领导下,以园长全面负责为核心,同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为实现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领导职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格局。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上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决定》对学校领导体制的规定明确了在学校教育机构中,行政领导、党组织与群众组织的地位与权限。据此,《规程》与《条例》对幼儿园的领导关系与结构也以法规的形式做出了具体规定。
1.确立园长的办园中心地位
实行园长负责制的目的是增强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使幼儿园成为独立的办园实体。园长是一园之长,作为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统一指挥和领导幼儿园工作,对上级承担起幼儿园管理的全部责任。园长要遵循有关法规,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接隶属行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幼儿园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充分调动全国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办好幼儿园。
园长负责制明确了园长对幼儿园工作有最高行政权,在幼儿园组织机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园长有决策指挥权、用人权、财权与奖惩权等。园长有权在园所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有权组织领导班子和建立幼儿园组织体系和确立职权关系;有权聘用工作人员,并进行考核评定与奖励;有权在国家规走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经费用,规划和使用幼儿园的财产设备;有权在符合国家要求的范围内制定规章制度。园长的决策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和奖惩权是同他所担负的职责相一致的。实行园长负责制,加强团长的职责和权限,权责统一,有益于发挥行政管理系统的作用,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管理效益;同时,有利于保证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业务领导,按教育规律办国办教育,确保幼儿园双重任务的完成。
2.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作用
党的领导是办好园所的根本保证。园长负责制的实行,可以使党政明确各自职责,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改变以往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包办代替等状况,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幼儿园党的基层组织即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者的有机结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在办园方向上,在园所发展规划及干部与教职工任免等重大问题上参与决策,有审核权;负责监督国长与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情况。
二是支持园长与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协助行政领导听取各方面意见,与园长一起共同保证幼儿园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是教育激励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职工完成园所任务;组织和领导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发挥其在组织、团结、教育群众中的纽带和助手作用。
3.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园长可以为所欲为、独断专行,而应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加以制约。园长负责制采用的是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代会和国务委员会是广大教职工对园所工作积极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改革后的新的领导体制,确立了教职工作为幼儿园工作主体的主人翁地位。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同时也是现代管理所倡导的全员参与管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
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可以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权益。教代会的职责、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听取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办园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管理制度以及经费使用等有关幼儿园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支持园长正确行使职权;
(3)关心教职工生活,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
(4)监督评议团长和其他幼儿园管理人员的工作和业绩。
随着园所体制改革的深人,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有权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园长任职条件,推举并建议深受广大教职工满意和
拥戴的幼儿园园长人选。
园务委员会是园长决策的审议机构。《规程》还指出,“幼儿园可以建立国务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代表组成。”
园务委员会要对全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励、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国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从而成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失误的组织措施。园务委员会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工作制度,由园长主持国务会议。
(二)加强组织机构的制度化建设
幼儿园实行以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体制改革是为了进一步启动内部活力,增强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益。它要求在人事劳动制度、奖励、考评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园所内部体制改革,从而建立起科学完整的领导管理体系和制度。近年来,一些幼教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其做法如下: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幼儿园要在对园所工作总任务做出分析的基础上,定员定编,并定岗定责,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质量标准。例如,依园长任职期限,实行园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和职责权限,并付诸实施。以任期责任目标的实施及效果,作为考核园长工作和业绩的主要依据。园长要定期向党支部和教代会汇报工作,并听取意见。
2.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和优化劳动组合、幼儿园要确立国所教职工聘任和任免的原则,将教职工的职称与表现即工作质量相结合,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任命或聘用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再由班组长聘任教职工,双向选择,将竞争机制引入幼儿园,优化劳动组合。
3.实行结构工资制。在分配上,依据对教职工的全面工作的质量检查考核,将报酬与用人及工作质量效果结合,按劳取酬,按质论价,优质优酬,打破以往干好干坏都一样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现有教育经费的经济效益,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4.实行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制。幼儿园对教职工实行全面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制,采取日常工作检查与月工作考核及学年度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考评结果确定等级,作为分配、奖惩、任用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实行以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于精简结构,减少层次,加强机构的制度化建设,形成管理的整体系统.从而提高组织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协调、调整幼儿园与社会外界的关系
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教育机构与社会的联系。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不是一个仅限于园所内部领导关系的孤立问题,而是必然要涉及到园所与社会外界的相互关系。要协调处理好幼儿园与上级领导部门及政府的关系,以及幼儿园与家长和所在社区即服务对象的关系问题,真正实现园长负责,即向国家与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向教育对象、幼儿家长和幼儿园教职工负责,以及向社会负责的统一。
1.上级领导部门要为园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设置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从宏观上对各类幼儿园进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要相应地调整政府与教育机构的关系,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幼儿园采取的包办、代替等管理方式下解脱出来,发挥宏观管理职能,着重对所辖地区幼教事业进行规划布局、综合协调、提供服务,要加强法规建设,依法治教。教育行政部门要理顺体制,简政放权,为园所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使园长对幼儿园工作全面负责,把精力真正用在园所建设与发展上,而不是穷于应付,使幼儿园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园实体,面向社会自主办园,更好地发挥教育的社会价值。
主办部门或设置者也要明确其与幼儿园的职责权限,积极探索并协调处理好所有权或办学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关系,在当前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幼儿园走向社会自主办园提供适宜的条件,以有利于幼儿园体制改革启动内部活力,调动积极性,挖掘潜力,提高管理效益,逐步实现自我调适,自我发展。
随着团长负责制的实行,园长办园自主权的扩大,对园长的素质条件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园长的选拔工作也自然地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园长任职资格、职责要求与培训意见,对国长进行培训。要积极探索适亡改革需要的选聘园长的制度、标准与途径,并逐步规范化。例如,可以采取选举、选拔、推荐与自荐结合的方式,或向社会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将符合要求且有远见、魄力,积极实干的合格人选置于园长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带领教职工积极创业。
2.社区与幼儿园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参与
幼儿教育是地方性、社会公益性事业,幼教机构与所在社区有着天然的联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必然要求增强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使之纳入社会服务体系。一方面,实行幼儿园体制改革要明确其目的是使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办园效益,“提高国民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幼儿园要主动关注社会社区的需要,探索尝试并创造多种服务社会的途径,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家长及社区也要积极支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与管理,以促进教育任务的完成。二者要建立密切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双向促进、协调发展。一些地方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以倡导、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例如,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使国所与社会各单位各个方面建立起协作支持关系。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可以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表参与国务会、董事会及监理会,反映社区及其公众的意见、要求,
支持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并对国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使幼儿园更好地发挥社会职能,并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要求。社区教育委员会还可以促进幼儿园这一专业教育机构在指导家庭教育、参与社会社区活动、发挥文明辐射功能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从而有利于家庭社区机构一体化建设。共同创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社区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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