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http://zsksy.guizhou.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贵州自考网

自考热线:400-0929-629

06“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二章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   点击数:

 

  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

  一、经济法概念:

  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

  (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

  (2)提炼方法:“属+种差”

  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

  (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

  (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

  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

  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

  (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

  (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

  二、经济法的特征:

  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

  2、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和规制性:

  A、经济性:

  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

  b.表现:

  ⅰ、经济法高速

[1]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经济类 06“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二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crzkw.cn/zl_jjl/4022.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原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