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二)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三、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原则及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等内容。
(四)证券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监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等内容。
(五)票据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票据的种类与票据法的内容。票证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票据的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汇票、本票与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票据的管理等内容。
(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财政法的概念、体系和主要内容。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法具有国家主体性,法域称定性以及调整对象的独特性等特征,其主要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这一章的
[1]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经济类 自考《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二)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贵州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