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四章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第四章 罗马法 (4课时)
教学重点
罗马法的基础、罗马法的发展特征、罗马法的体系
教学内容
1、 罗马法的概念:时间的界限问题,内容问题
2、 罗马法的阶段:
① 依政制划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前期、后期)、帝国时期(前 期、后期)
② 依法的形态划分:习惯法、市民法、万民法、统一法
3、 罗马法发展中的特征:
① 法学家的作用:解答、办案、编纂、著述
② 裁判官的作用:告示、创设诉权
③ 法典的编纂:《国法大全》
4、 罗马法的体系:
① 私法和公法
② 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③ 市民法和长官法
④ 私法体系:人法——主体和婚姻家庭;
物法——物权法、债权法和继承法
诉讼——原则和形式
5、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
① 罗马法的特征
② 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a、 中世纪:11世纪前的“并存”,11世纪后的复兴(过程、原因、后果)
b、 近代:对大陆法系: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对英美法:衡平法和商法
c、 影响的一般归纳:制度层面:术语、概念——原则、制度——体系
思想层面:法律思想和法学
③ 罗马法影响的原因:
a、 对简单商品社会关系的准确反映和规范;(这是最重要的)
b、 内容详尽和立法技术的高超;
c、 理性主义的鲜明反映;
d、 武力征服的历史影响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历史类 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四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贵州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