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10月自学考试00227《公司法》历年答案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22-07-05 【大 中 小】 点击数:
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公司债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7-119
A.凡是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一切债务即为公司债
B.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公司债务才叫公司债
C.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不是公司债
D.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公司欠股东债务的凭证
2.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5%的股份。甲公司打算向丙银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丙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D )
15-275
A.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
B.必须经乙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C.必须经乙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同意
D.必须由乙公司股东会表决,但甲公司不享有表决权,而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A ) 11-194
A.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C.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D.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4.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经常任意无偿调用甲公司的资金。现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到期,但其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D ) 1-5
A.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B.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由甲公司独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依法应当由( D ) 7-130
A.发行公司决定B.证监会决定
C.证券交易所决定D.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
6.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投资造成甲公司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股东李某准备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李某起诉张某的条件是( C ) 5-100
A.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的时间为3个月以上
B.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数10%以上
C.无论持股多少,李某都可以单独起诉
D.李某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才能起诉
7.下列选项中,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特征的是( C ) 12-201
A.资合性
B.公开性
C.设立程序较为简单
D.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必设机构
8.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C ) 11-191
A.二分之一以上B.三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D.五分之四以上
9.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15-281
A.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B.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C.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董事资格自然终止
D.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辞职
10.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理由是( C ) 5-99
A.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B.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1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最高限额为( C ) 3-48
A.1人B.2人
C.50人D.200人
1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贷人民币50万元,丙公司承诺为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公司还款之前,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受理此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C ) 11-177
A.只能由乙银行进行债权申报
B.只能由丙公司进行债权申报
C.丙公司在代甲公司清偿债务后可以进行债权申报
D.丙公司未代替甲公司清偿债务的,不得进行债权申报
13.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的公积金是( D ) 8-138
A.法定公积金B.盈余公积金
C.任意公积金D.资本公积金
14.下列选项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请求方能查阅的是( C ) 5-91
A.公司章程B.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C.公司会计账簿D.公司董事会决议
15.甲欲在我国境内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B ) 12-224
A.3万元B.10万元
C.50万元D.500万元
1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企业的义务是( B ) 11-186
A.指定破产管理人B.不得无偿转让财产
C.可以对个别小额债权优先清偿D.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17.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收入,应当列入( D ) 8-137
A.注册资本B.利润
C.盈余公积金D.资本公积金
18.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新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欲退股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退股。律师的下列说法中违背《公司法》规定的是( A ) 5-89
A.只要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就可以要求退股
B.对公司合并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C.对公司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D.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19.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事项中,可以简单多数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是( D ) 12-213
A.公司解散的决议B.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D.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 ) 11-180
A.核查债权B.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C.监督破产财产分配D.决定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有( BCD ) 9-153,15-287
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C.非上市公司可以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D.上市公司可能因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成为非上市公司
E.非上市公司永远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不可能失去上市资格
22.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ACD ) 6-103
A.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B.因盗窃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D.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E.年龄超过60周岁
2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BCE ) 12-212
A.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B.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D.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董事
E.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24.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张某持有甲公司51%的股份,李某为乙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为甲公司的职工。该案例中具有关联关系的有( ABD ) 18-312
A.张某与甲公司B.张某与乙公司
C.李某与甲公司D.李某与乙公司
E.王某与乙公司
25.甲和乙打算设立某贸易责任有限公司,设立该公司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ABCDE ) 3-48
A.发起人为甲和乙B.依法制订公司章程
C.依法确定公司住所D.依法进行设立登记
E.依法进行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的登记
26.符合法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对下列哪些主体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派生诉讼?( ABCDE )
5-100
A.公司董事B.公司总经理
C.公司监事D.公司财务负责人
E.公司职工
27.下列关于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监督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有( AD ) 13-233
A.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比例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B.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C.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D.除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之外,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E.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28.人民法院受理甲家具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甲公司财产的下列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BCDE ) 11-196
A.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一批货物转让给了乙公司
B.甲公司对丙公司本没有财产担保的货款提供了一辆轿车进行抵押
C.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虽然还未到清偿期,但甲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货款
D.甲公司放弃了戊公司对其所欠的1万元已到期的货物保管费
E.甲公司将一批家具赠与某学校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9.一人有限公司 12-222
答:
一人有限公司又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30.重整 11-187
答:
破产法上的重整是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其目的不在于公乎分配债务人的财产,而在于恢复债务人的经营能力。
31.吸收合并 9-145
答: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公司吸纳其他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随之消灭。
32.实际控制人 5-95
答:
对公司拥有控制力,但是实际控制人并非是公司的股东,他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才取得实际支配公司的权力。
33.公司集团 18-312
答:
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受支配企业统一管理的企业联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4.简述我国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8-140
答:
(1)依法缴纳所得税;
(2)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税后利润补亏后的余额,应当作以下分配:先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4)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率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5)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后,即可向股东分配股利。
35.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15-250
答:
股份有限公司除具有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有限等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性质的资合性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用的基础不在于股东个人信用如何,而在于公司资本总额的多少;
(2)股东人数的无穷性
各国立法通常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限额的要求,但无最高人数的限制;
(3)公司资本的股份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且每股金额均等;
(4)股份形式的证券性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36.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特征。17-306
答: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由外国公司设立,其具有与外国公司相同的国籍;
(2)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只能以外国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须以营利为目的,并在中国境内展开营业活动。
37.简述股票的特征。15-259
答:
(1)金额性,股份既然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也就表示它代表一定量的公司资本,而一定量的公司资本通常是以一定的货币金额来表示的;
(2)平等性,股份的平等性是指每份股份所代表的公司资本额相等。因此,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3)不可分性,股份是公司全部资本的最小单位,每一份股份都不能再行分割;
(4)可转让性。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38.试述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3-47
答: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创建公司的一系列活动,是一种过程。而公司成立则标志着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取得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说,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创立行为,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追求的结果;
(2)行为效力不同。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但公司设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公司虽然完成全部设立行为,但在未取得政府许可,发给营业执照前公司仍然不能成立,不能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交易;
(3)行为主体不同。公司设立行为的实质是民事行为,其行为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是发起人行为和行政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
39.自然人甲、乙、丙、丁、戊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一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甲、乙分别以货币60万元、20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4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经甲、乙、丙、戊全体同意作价10万元;戊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70万元。公司成立后,丙因车祸而死亡。丙的继承人要求继承丙在公司中的股东资格,但公司其他股东对此予以反对,只同意向丙的继承人支付股权对价,收回丙的股权。与此同时,戊因拖欠他人债务,当地法院依法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并于2008年8月1日向公司及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至2008年9月1日股东均未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作出明确回复。此外,该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并无特别规定。
请根据《公司法》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咨询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70,12-210
(2)丙的继承人是否能继承丙的股东资格?请说明理由。1-4,5-80
(3)戊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过程中,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则应如何行使? 《公司法》73条,12-208
答:
(1)现金出资低于法律规定,一共的货币出资为8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现金出资的比例低于30%;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
(2)可以继承。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丙股东已经出资,完全可以承担责任,并且法律规定股东资格可以通过继承取得。
(3)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股份被强制执行的,法院应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其他股东在20日内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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