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http://zsksy.guizhou.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贵州自考网

自考热线:400-0929-629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   点击数: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一)注册取得制度
  1、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
  2、采用著作权登记手续国家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
  (1)将著作权登记手续作为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条件;
  (2)将登记作为受保护作品著作权合法转让的必要条件;
  (3)将登记作为行使起诉权和请求法律制裁侵权行为的程序之一。
  3、实行著作权登记制度,一方面可明确有效证明著作权人身份,利于及时处理著作权纠纷,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著作权登记制度不能充分保护那些未及时登记的作品,也不能保护那些源于未实行著作权登记制度国家的作品。
  (二)自动取得制度
  1、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2、自动取得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采取,《伯尔尼公约》也对此确认。
  3、著作权的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界限。
  4、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取得问题上,采取了自动取得制度。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crzkw.cn/zl_fxl/10066.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原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