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大 中 小】 点击数: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1、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其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3、如规定发表权永久受到保护,就不利于作品的利用。此外,从促使作品及早发表、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看,对发表权予以时间限制也是必要的。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1、公民作品著作财产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合作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
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
1、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身加死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 日。
(四)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一般保护期的规定。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1、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其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3、如规定发表权永久受到保护,就不利于作品的利用。此外,从促使作品及早发表、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看,对发表权予以时间限制也是必要的。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1、公民作品著作财产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合作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
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
1、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身加死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 日。
(四)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一般保护期的规定。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贵州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